第11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