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美人在七零 第1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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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阮烟回到家后,连着灌了好几口水,又回屋啃了一个苹果,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躺在床上的阮烟,像一条晒干的咸鱼。
  虽然她现在身体瘫软,但是心里充满着斗志。
  比起安稳的工作,阮烟更倾向于嫁人,嫁给万知青。
  虽然工作会给她带来一份收入,却杯水车薪,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她的生活。
  如果嫁给了万知青,以万知青的经济实力,她可以在短时间内过上不错,至少较为舒适的生活。
  等到两年后,恢复高考,知青们都一门心思的回城,万知青肯定也会抛下她回城,她到时候恢复自由身不说,还可以通过高考离开这里。
  所以,她一定要勾引到万知青!
  至于那个声称自己很有钱的男人,阮烟不是没有考虑过,反而正是因为考虑过了,她才选择的万知青。
  那人性子太桀骜,给人也是冷冰冰的感觉,虽然他对自己有所不同,但是阮烟却明白这种男人是不会被一个女人牵着鼻子走的。
  比起到时候算计不成反被坑,她选择比较稳妥的万知青。
  书里与女主角没有剧情线的男知青基本都是一本带过,阮烟对万知青的印象也仅仅是有钱,长得不讨厌。
  这些对她来说也够了,她就是奔着对方的钱去的,对这个人的性子什么的毫不关心。
  下午快到吃饭的时间,阮烟想着万知青应该回到知青点了,从农场拿了几个桃子,前往知青点。
  舍不得孩子讨不到狼,她现在手上没什么其他好东西,更何况这些东西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拿来吸引万知青最好不过了。
  阮烟到知青点时候,刚好有人从里面出来,刚打算让这人帮忙叫一下万知青。
  抬头一看,竟是曲志平那油腻男。
  与阮烟嫌弃的眼神不同,曲志平看着阮烟的眼神发亮,他就说嘛,小村姑怎么会逃出他的魅力。
  “烟烟,你来看我我就已经很高兴了,不需要带东西的。”
  话是这么说,眼睛却纠结又渴望的看着阮烟手里的包裹,要是阮珍珠看到他这幅模样,肯定早就双手递了上来。
  可惜,阮烟不是阮珍珠,真正的阮珍珠正在村口的小树林里等曲志平。
  “我不是来看你的,东西也不是给你的。”
  阮烟懒得搭理这人,这人简直就是个普信男,普通又自信。
  “好好好,都依你,我们去找个地方好好的说说话,好久不见,我都想你了。”
  曲志平根本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不是来找他的还能是来找谁,女人,都口是心非。
  您没事吧?您的自信是从淘宝上买的吗?
  阮烟不理解,但是大为震惊。她的哪句话让他产生了误解?
  “你别恶心我了,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不喜欢你,更不可能是来见你的。”
  阮烟觉得是个正常人都能明白她说的话吧,可惜,这里有个不正常的。
  “我错了,我不应该冷落你的,烟烟,你别生气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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