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浮生 第1352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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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商带来的外洋商品,在国内售价也很高,朝廷同样能收大笔税金。而且,消费的还多是有钱人,普通百姓谁用龙脑油、龙涎香、檀香、鲨鱼皮、琉璃、蔷薇露、珊瑚、宝石之类的奢侈品啊?
  每交易一次,朝廷收一遍税,等于从富人口袋里掏钱,然后来应付国家各项开支——历史上南宋初期,海关市舶司的收入占到朝廷财政总收入的15%,中后期时,接近三分之一,可能是历朝历代海关收入最高的时期了。
  这会海贸还没宋代那么发达,大夏诸市舶司,每年大约捞到三四十万缗的税金——北宋前中期关税大约有四十多万缗。
  外商进献给皇帝的财货价值百万缗——这是进奉,不是“税”。
  收市制度赚的钱就更多了——一般由内务府代为售卖,所得解入户部国库。
  为了鼓励贸易,邵树德刚刚下令,停止进奉和收市这种直到南宋仍然在延续的陋规,并将其统一并入关税内,即提高税率,降低不规范的掠夺制度。
  考虑到南宋后期一千万贯的市舶司总收入,大夏每年不到两百万的总收益,真的是小巫见大巫,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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