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食记 第12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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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丽莎看着姚望漂亮的面孔,心想:我不用“到时候”,我现在就很懂!你觉得喜欢和条件没关系,是因为你的条件太好了啊!
  再怎么被爱蒙蔽双眼,谭丽莎在内心深处也得承认,她,以及当时学校里的很多女生,之所以对姚望一见钟情,念念不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实在太帅了。不但帅,家里还有钱。不但有钱,脾气还挺好,还很善良。
  如果谭丽莎自己转了性别,突然变成一个男生,那么,身为女生的谭丽莎,只怕也很难爱上身为男生的谭丽莎。
  都说看久了再帅也会没感觉,但谭丽莎和姚望工作了这么多天,却觉得他越看越帅。她发现上帝特别不公平,这人要是好看,经常是全套都好看。姚望不仅个高脸帅,皮肤都干干净净,从不起包。甚至他连手指都比别人修长,头发都格外浓密。
  姚望也从不为身材发愁。谭丽莎每天辛辛苦苦去上最累的团课,外加跑步机上快走三十分钟,以及控制饭量。苦行僧一般坚持了这么久,才在前两天,于清晨空腹称重之际,在体重秤上看到了69.5这个激动人心的数字。这是几年来她的体重第一次进入6字头,而为此她在健身房简直体验到了受刑的感觉。
  可姚望从来不去健身房,只心血来潮去公园打篮球。最可气的是他胃口还特别好,经常让她带着他去吃街头小吃,还让她认真品尝后跟他探讨菜谱。谭丽莎再怎么控制,也跟着他吃了不少卡路里,少不得又去健身房受罪来平衡。
  看着此人随便吃高热量食品,却照样宽肩细腰,谭丽莎真想找个庙烧符问一问: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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