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种虎狼之词在孟时看来,和讽刺没什么两样。
  ***
  舒清因跟律师谈了大半个小时。
  律师离开后,她像是整个人脱了水般瘫在办公椅上发呆。
  律师和她说了那么多,其实也跟她早前预料的差不多。
  这婚不太好离。
  光是她单方面的提出离婚,肯定是要上诉到法院去,但她手里并没有宋俊珩实际出轨的证据。
  宋俊珩也确实没有出轨,他只是在出轨的边缘反复横跳恶心她而已。
  而这类情况,舒清因根本没办法跟法官说。
  法官可能会觉得她神经病。
  普通的民事官司光是诉讼流程就拖上好几个月,她就算有那个能力以最快的时间拿到各部门的盖章,一旦宋俊珩那边不同意离婚,就宣示着他们之间的婚姻开始进入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有的人宁可吃点亏,也不想上法院,就是因为实在太耗时间和精力。
  钱对她来说倒还是其次。
  法律意义上,她还是已婚,但实际上他们已经在为离婚打官司。
  这样拖下去,她永远也别想彻底解脱。
  “当然,如果舒小姐您能和宋先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谈谈,就可以省去这一大堆的过程。”
  这是律师的原话。
  意思就是双方和平离婚,反正婚前协议也还在,只要宋俊珩点头,这婚还是能离的。
  舒清因左思右想,也不认为宋俊珩会这么轻易的就肯点头离婚。
  毕竟他们福沛刚失了项目,还需要恒浚作后盾。
  越往深处想,她就越觉得这婚一早就不该结。
  刚回国那会儿,徐琳女士要给她安排职位,原本舒清因都已经做好了先从基层干起的打算,结果徐琳女士一纸任职书下来,直接让她做了助理。
  她这几年撑得有些辛苦,又刚接了三局的职位,为保她们母女在恒浚的共同利益,徐琳女士为她选定了最合适的联姻对象。
  舒清因的父亲舒博阳从爷爷那儿获得继承权,原本一手掌握恒浚集团,只可惜走的实在太急,如果不是他早拟好了遗嘱,现在舒氏的股份怕已经是均衡于各个董事。
  她舒清因虽然是舒博样的独生女,也架不住当时年纪小,没经验这两个弱点,被几个叔叔死死摁在下面。
  好在徐琳女士替她撑了过来。
  后来徐琳女士跟她提联姻,舒清因也明白她的意思,没多想就点头答应了。
  实权旁落,舒清因相当于只挂了个副总的名号,很多事务哪怕到了她手上,最终的决策权也不在她手上。
  她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吃透了整个恒浚的内部运作,学着如何管理企业,徐琳女士一开始的打算就是,福沛拿到14号地块后和恒浚签下建筑开发合同,这也是舒清因给董事会的第一份答卷。
  只要做好了,总裁迟早还是她舒清因。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