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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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小时接过文件,少有的措手不及:“可我只是律师助理……”
  “接这个案子前,我请示过主任,这也是他提议的。咱们部门对这些,”方政想了好半天形容词,最后憋出一句,“不讲究。”
  熊小时看着手里的《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真的光明正大盖了律所的章。
  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
  她还想再和方政说几句,但他已经不再理她,专心地继续和孙母通话。
  “哎,对,你能这样想就对了。所以当初到底……”
  ……
  直到走出律所大门,经过鸽子雕塑,熊小时还有些回不过神。
  不是没听说过有执业证在手的律师助理拿着委托书直接替律师上庭的事,但这可是关系到人命的刑事案子!她也还是一个在这个领域0经验的纯新手!
  主任提议?
  怕不是疯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先来感谢赞助商~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诗诗nano!希望你的智齿能早日不痛。
  第18章
  18
  心里吐槽归吐槽,熊小时的动作却是一刻都不敢停。
  为了抓紧时间,她甚至还咬着牙打了辆出租车,从坐上车的那一刻起心就在滴血。
  好在打车的钱没白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末不能会见的缘故,今天排队见当事人的律师特别多,她赶到的时候才刚过8点不久,前面就已经有三个律师在等了。
  而这家看守所向来以会见室不足出名,因此,在轮到熊小时会见的时候,她的后面已经排起了长龙,每一个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眼睛里都写着三个字:请尽快。
  熊小时尽量忽视工作人员催促的目光,时隔两天,在会见室里再次见到了孙茂元。
  他的精神看起来很不好,初次见面时急于证明自己清白的焦急似乎快要被磨平了,只剩下了憔悴和茫然。
  “我认为你不是凶手。”
  熊小时坐下,开门见山。
  “我今天来找你,是因为有人告诉我,他在5月1日的23点48分见过你,而他看见你的地方,离被害人的家至少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当然,一个小时的路程是约数,何阅的话也不能完全相信。但只要孙茂远愿意把案发当时他的所在地告诉她,她就能想办法去做核实。
  果然,在听到她的话以后,孙茂远的眼神里浮现出了一丝激动,他动了动嘴唇,马上就要开口。
  可是,接下来,熊小时所期待的场景并没有发生。
  就在她握好笔,已经准备好要记录地点的时候,孙茂远抿住了嘴唇,驼着背埋下了头。
  熊小时放下笔。
  “你不肯说,是因为郑辉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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